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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孔凡明、卢天军同志技师职务的聘任通知

文章来源:学院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3-18 点击数: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孔凡明、卢天军同志技师职务的聘任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依据《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2011年度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德人社办〔2012〕1755号),孔凡明、卢天军同志已获得技师任职资格。

另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对未核定工勤编制的高等学校工勤人员岗位聘用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3〕164号),现根据学院工作需要,聘孔凡明、卢天军同志为技师(工勤二级岗位),聘期从2015年1月1日起。

特此通知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