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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刘继强等23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通知

文章来源:学院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4-01 点击数: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刘继强等23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川建厅职改办《关于同意刘继强等23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川建厅职改办发〔2015〕3号),经四川省高职、高专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2014年11月7日评审通过,刘继强、刘胜2位同志已获得教授(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职务任职资格,丁陆军、郭丽、黄磊、黄南铨、兰凤林、兰泽静、李昌春、李雪梅、李雁蓉、吕涛、裴玮、万健、魏大平、杨守菊、杨智、袁萍、张建新、张谦、张翔(81,9)、张翔(73,10)、朱艳21位同志已获得副教授(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职务任职资格。

根据工作需要,以上23位同志相应的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从2015年2月26日起聘。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