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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办法

文章来源:建院 作者:建院 发布日期:2011-03-25 点击数: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办法

(此招生办法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公布的为准)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经批准,我院2011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办法。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文考小组:负责文化考试命题、制卷、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汇总成绩。

面试小组:负责综合素质面试及特长测试的题目制作,标准制定,流程确定,组织面试,汇总面试成绩。

招生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

后勤安全小组:负责后勤保障、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

监察小组: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招生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确保单独招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招、考分离原则,严格按招生程序录取考生;

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报名号的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高职信息一类和信息二类毕业生。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2、在体育、艺术等方面有突出才能者。

3、创新实践能力或职业技能突出者。

四、报名方式

1、考生登录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www.scatc.net)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输入相应信息。报名时考生须确定所报专业志愿。

对口高职信息一类和信息二类考生只能填报我院计算机系的专业计算机系的专业不招收普通类考生

考生在报名时需填报面试方式,面试分为综合素质面试和特长测试两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选择特长测试的考生, 须具备体育国家二级运动员或艺术类专业(美术、音乐、表演、编导等)业余八级(含)以上的条件。填报时须准确填报特长测试项目。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查签字盖章。将“申请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EMS)邮寄或直接送达到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办公室(邮寄地址见第十二项)。

3、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6日-10日下午5:30分。申请材料寄出时间截止为2011年4月12日,以邮戳时间为准;申请材料直接送达到学校的截止时间为4月18日。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单独招生共投放21个专业共550个招生计划。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计划表

专业

招生计划

科类

建筑工程技术

20

普通类理科

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技术

40

普通类理科

工程造价

20

普通类文理兼收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30

普通类理科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30

普通类理科

工程测量技术

20

普通类理科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30

普通类理科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30

普通类理科

给排水工程技术

30

普通类理科

物业管理

20

普通类文理兼收

物流管理

15

普通类文理兼收

材料供应与管理

20

普通类文理兼收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40

普通类理科

城市管理与监察

15

普通类文理兼收

社区管理与服务

15

普通类文理兼收

景区开发与管理

15

普通类文理兼收

应用英语(国际工程承包方向)

10

普通类文理兼收

计算机网络技术

30

对口高职信息类

软件技术

60

对口高职信息类

应用电子技术

30

对口高职信息类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0

对口高职信息类

六、考核

1、初审: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组织人员审阅考生报名材料,确定参加考试考生名单。参加考试考生名单于2011年4月20日前在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www.scatc.net)一并向社会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考试:

考试时间:2011年4月22日签到,2011年4月23日上午笔试,下午开始面试。参考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凡未携带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签到及考试详细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嘉陵江西路4号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考试形式:闭卷;

所有考生需参加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合卷考试,满分200分。 语文、数学、英语的考试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

对口高职信息一类和信息二类还需加试专业综合考试科目,满分100分。考试命题依据“三校生”考试大纲(对口高职信息类)。

考试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试题在考试结束前为秘密级。

2)面试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的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测试、特长展示等环节,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特长测试内容为考生在报名时所填报的项目。

其中报考应用英语(国际工程承包方向)面试的内容为英语口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收费

学校向考生收取报名考试费:80元/人。

七、录取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学院根据考生成绩,分别划定普通类和对口高职信息类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合格线。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在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项都合格并且政考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体检信息,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由学院招生录取组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其他事宜

1、考生签到时需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

2、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在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开展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

九、时间安排

1、2011年4月5日前,招生宣传。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6日-10日下午5:30分。申请材料寄出时间截止为2011年4月12日,以邮戳时间为准;申请材料直接送达到学校的截止时间为4月18日。

3、2011年4月20日前,学院招生网上公布拟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

4、2011年4月22日,公布名单内的考生到学院签到,交报名考试费,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5、2011年4月23日上午,考生到学院参加笔试。4月23日下午考生到学院参加面试。

6、2011年5月4日,考生在学院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7、2011年5月4日,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院招办登记复查,逾期不再办理。

8、2011年5月6日,学院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格线。

9、2011年5月6日-12日,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的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10、2011年5月20日,学院将已办理确认手续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院网上通知为准)。

十、新生注册和复查

1、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一、本简章由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部门与方式

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川省德阳市嘉陵江西路4号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兰楠

0838-2651788

邮政编码:618000

咨询电话及传真:0838-2651788,2651228,2652947(传真)

纪检监督电话:0838-2653977

学院网址:http://www.scatc.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