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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0-10-29 点击数: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四川省教育厅:

   为深入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 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2020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20年,我院进一步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认真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加大信息公开监督力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有力保障了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教育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健全,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学院院长领导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做统一部署。学院办公室为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牵头负责学院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党委办公室负责统筹党务信息公开,各党务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学院办公室统筹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各二级单位,根据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开展本单位的信息公开。

(二)加强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实效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学院在做好通过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站、各部门、各系(院、部)网站、网上办公系统、信息公开栏和校内电子屏幕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信息公开渠道更加便捷,形式更加多样。

(三)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制度监督工作

学院内设监察部门,成员由工会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办公室设在监审处,负责组织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学院工会全程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职工权益。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20年,全院主动公开院级信息累积达到4953条。(依信息重要性,保存时间为一个月至一年不等),通过网络方式公开的信息数量占70%。

(二)主动公开方式

1.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主页、信息公开网站、网上办公系统以及各部门、各系(院、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

2.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文件、学院简报、党委会交办事项和院长办公会交办事项、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等书面资料;

3.学院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开栏等;

4.教代会、职代会、教职工大会等会议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在关于印发<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了申请公开的途径和程序。2020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20年,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0年,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