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优质校建设计划项目验收专题网

国有资产管理处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正文

建筑系实训室搬迁、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4-02 点击数: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拟对建筑系实训室搬迁、改造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

.项目名称:建筑系实训室搬迁、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预算:15.07万元

.采购项目概况及需求

1.实训场搬迁、改造:将位于青白江校区C栋建筑系实训场C110C111C112C113C105C106C各楼层大厅的器材、设备、工具、材料、货架等整体搬迁至青白江校区1号实训楼二楼指定地点。将位于青白江校区1号实训楼CS101CS201CS216CS403CS409的器材、设备、工具、材料、货架等整体搬迁至青白江校区1号实训楼一楼、二楼指定地点。以上均按方案图纸及现场要求,完成拆卸、搬运、基本维修、安装调试、分类上架陈列、台账建立、编号挂牌、卫生清扫、废弃物外运。

2.计算机房搬迁、改造:将位于青白江校区C栋建筑系计算机房C215C311C312C417的器材、设备、工具、材料、货架等整体搬迁至青白江校区产教融合大楼四层指定地点。以上均按方案图纸及现场要求,完成拆卸、搬运、安装调试、编号挂牌、卫生清扫、废弃物外运。

3.为保证此项目顺利完成,请各投标供应商务必到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时间为202147日(星期三)上午1030,具体地点为青白江校区C404。其他采购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质量要求

1.供应商须响应各项采购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2.项目完成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训场搬迁、改造。接业主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计算机房搬迁、改造。

3.验收:根据采购要求进行验收。

.参与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交所在公司社保证明,投标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的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

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投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资格响应文件中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相应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竞争性磋商文件自202142日至2021411日,在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中获取。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202141209:00-9:3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收响应文件)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密封章,送至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德阳校区行政办公楼B206办公室。

投标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文件规定的文件恕不接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出示身份证原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的文件。

十一.本次投标邀请在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采购人: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具体负责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19981638806

递交响应文件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38-2655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