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依据《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5修订稿)》(川建院办发〔2025〕2号),现将 2025级新生第二学期期末转专业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转专业的对象
2025年高考录取(含单招)的学生。
二、基本原则:
(一)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结束,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但必须降级随2026级新生就读。
(二)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且每次只能申请转到一个专业。
(三)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爱好及学习能力(尤其是外语、数学等课程)慎重考虑,须详细了解本人就读专业及拟转入专业的相关信息,避免盲目转入或转出。
(四)以下情形,不得转专业:
1.藏区(1+2)、9+3单招、预科直升、现代学徒制试点班、“3+2” 五年贯通培养招生、保送及免试等特殊招生方式或定向需求录取的学生;
2.已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含合作办学专业间的转专业);
3.历史类考生申请转入到只招物理类考生的专业(或专业方向);
4.艺术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到非艺术类专业;非艺术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到艺术类专业;
5.高职单招普高类考生转入当年单招非普高类招生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
6.高职单招中职类考生跨专业大类转专业或转入当年单招非中职类招生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
7.高职对口招生转入当年非对口招生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
8.已在2025-2026第一学期期末申请转专业且已通过审核,但最后放弃的同学。
9.在校期间办理过降级的学生;
10.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且未解除的学生;
11.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结束时所有已修读课程正考(含申请缓考完成考试后)成绩(不含加分)有8门及以上不合格的。
三、各专业允许转出转入人数及排序规则
1.为助力职教出海,培养服务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土建类国际化人才,不受转出专业及考生类型限制,不占用该专业(或方向)转入其他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基数指标。
2.为鼓励在专业竞赛中有特长的学生继续为学校创造荣誉,在政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类竞赛中(不含创新创业类比赛)取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学生转入技能竞赛证书对应专业(或方向)时不占用转出和转入专业(或方向)指标。
3.各专业申请转出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或方向)本年级总人数的10%。申请转出人数超过10%的,按照申请当期及之前学期除任选课外的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转出资格。
四、 转专业办理时间、流程及审批程序
1.2026春校历第20周周一至周二(2026年7月13日-14日),学生到印刷厂领取并填写《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表格领取地点,德阳校区:学校印刷厂;成都校区:A109;
2.2026春校历第20周周四(2026年7月16日)18:00前,申请转专业学生持《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到学生所在院系请系部领导在“转出系意见”签字后;德阳校区转专业学生将申请表交B105马老师处,成都校区转专业学生将申请交E106吴老师处,并现场签字确认;
3.2026秋校历第1周,教务处依据规定审核学生资格,确定通过审核后的学生名单,并公示3天;
4.校历第2周,教务处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通知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本次专业调整。
五、转专业学生的管理
1.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当年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及其它费用;
2.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学号不变,原专业已领的教材不再退回学校;
3.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执行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学生在原专业修读课程(已获得学分)与转入专业有对应的,经转入系审核确认后交教务处进行课程认定后有效。对尚未修读或未获得学分的,学生本人须随转入专业低年级学生自行补修相应课程并获得学分;
4.请教学单位根据《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5修订稿)》(川建院办发〔2025〕2号)和本通知,做好2025级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
附件:1.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转入人数计划表
2.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大学期末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3.《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5修订稿)》
教务处
2026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