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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申报信息发布(2025-70):关于开展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AI赋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4日 文章来源:


课题申报信息发布(2025-70):关于开展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AI赋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近日,省社科联面向全国开展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AI赋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重大战略,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围绕AI赋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提供智力支持。

  二、课题管理

  “AI赋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研究”专项课题为省级项目,面向全国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者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项目完成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不得延期。

  本次申报限项,原则上每个单位限申报5项。项目类别有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金额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重大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5万字,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2万字。

  省社科规划办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三)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2月12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2月12日后出生)。

  (四)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5年12月12日前)。

  (五)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六)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规划专项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项目申请。子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参与一项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项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四、工作安排

  本专项实行线下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报重大项目请使用《申请书(重大项目)》(附件2),申报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请使用《申请书(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附件3)。申请书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手写或打印: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该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该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本单位对该课题意识形态进行把关。

(二)电子材料包括:申请书(电子版,word格式)及申报汇总表电子档(excel格式,见附件4),由项目负责人统一发送至科发院孔静邮箱,主题标注“负责人姓名+2025年AI专项申报材料”。负责人同时提交申请书盲审版,注:1.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2.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能填写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成果数量,不得填写成果作者、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信息。与本课题研究无关的成果以及主持或参加的各类项目等不能填写。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成果要分开填写。课题负责人的前期研究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811:00,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申报人须按《选题指南》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具体题目可自拟,务必保证在研究时限内按要求完成项目研究。课题应充分反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申报课题须按《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人:孔静   科发院205办公室

  附件:1.选题指南

        2.申请书(重大项目)

       3.申请书(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4.申报汇总表



                                   科发院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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