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学校二级教学单位,主要负责思政课教学、专业发展、科学研究、教师队伍建设、日常事务管理等,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
2.负责教职工及人才队伍的建设与发展。
3.负责专业、课程、教材的建设与发展。
4.负责教研室、实训室建设与发展。
5.负责科研团队建设与发展。
6.负责教学运行与保障。
7.负责科研日常管理与社会服务工作。
8.负责学科领域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
9.承担学科领域教学改革与成果申报。
10.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年度考核、推优推先等工作。
11.负责工青妇群团组织与宣传思想、文化建设工作。
12.负责国资、财务、后勤、安全、工会、等其他各项工作。
1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