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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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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工作职责
日期: 2020-11-0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1.承担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工作。

2.开展教研活动、实施教育教学改革、开展科学研究。

3.讨论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制定课程标准与实施教学计划。

4.开展精彩一课、示范教学、教学竞赛等活动,做好优质教学资源建设。

5.审定选修课开设,提出教材选用建议。

6.承担对新教师的培养考核工作,开展各类测评、推优工作。

7.完成教学主管部门和本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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