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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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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日期: 2020-11-0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1.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和教学管理工作。

2.领导制定理论与实践教学、学科建设、教师发展等规划;提出学科建设、教学改革、管理改革意见。

3.抓好本部门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部门工作人员的培养、管理及考核等。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4.计划和总结部门阶段性工作;对部门教职工的使用、晋级、奖惩等事项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

5.组织编写教材、教学参考资料,主持或参加编写、审定工作。

6.主持业务学习,定期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开会。坚持下班级听课并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7.领导和支持所属各教研室主任开展教学工作;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教学任务的贯彻执行情况。

8.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按职权审批、管理、检查部门经费使用。

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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