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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暂行规定》等相关政策标准宣贯培训班(第一期)在成都举行

文章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作者:毛和平 发布日期:2020-07-16 点击数:

7月15日,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相关政策标准宣贯培训班(第一期)在成都举行。此次培训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办、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承办。大会由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许辉熙主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杨搏出席会议并作动员发言。

杨搏在讲话中指出,工程消防设计审验工作中要做到“七要”:一要提高思想站位,不断增强消防审查工作责任意识;二要落实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确保有专门的机构、专门的人员干专业的事;三要完善政策标准和制度,构建适合住建系统特点的消防审验政策体系和管理体系;四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五要培育完善消防技术支撑体系;六要加强业务培训;七要加强部门协作。

杨搏总工程师在谈到培育完善消防技术支撑体系时,强调支持力量较强的设计院、科研院所、省内高校等加强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加强消防设计、消防施工、防火材料等研究,为行业提供专业人才和坚实的科技支撑。杨博总工程师在谈到加强业务培训时特别提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从业人员全靠引进是不行的,而是要依托现有的工作人员为主体,加强人员培训。目前,省住建厅委托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通过举办《暂行规定》等相关政策标准宣贯培训来提高从业队伍的专业水平。

许辉熙副院长勉励参加培训班的学员认真领会杨搏总工程师的讲话精神,努力提升自己的政策和业务水平,为我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也预祝大家学习愉快!

本次培训会邀请了广西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防管理办副主任丘桂宁、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黄德祥研究员作专题授课。专家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样文书式样》,以及广西的相关经验和做法,和国家工程建设中有关建筑消防设计的概念和常识等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阐述和交流。

本次为我省《暂行规定》等相关政策标准宣贯培训第一期。学员为各市(州)及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有关同志。